江歌案二审庭审虽然已经结束,但是关于本案的争议和分歧越来越大。那么我们尝试分析梳理江歌案日本庭审实录以及日本庭审证据。发现以下一些基本事实:
1、案发当日江歌与刘鑫一前一后回到大内公寓,回到公寓前刘鑫并没有发现隐藏于三楼楼梯的陈世峰,三人也没有在走廊发生争执,根据陈世峰、刘鑫以及邻居的证词,该事实能够相互映证。
2、案发当日刘鑫与江歌确实约好在上野车站见面,刘鑫在日本法庭亲口证实,而在国内案件中,刘鑫代理律师却予以否认,认为是江歌主动等刘鑫。
3、刘鑫在警方到达现场后,在警车中所做笔录显示,刘鑫承认门锁了,并且在凌晨16分的报警电话中也录下了刘鑫的语音:“把门锁了,你不要再骂了”。虽然刘鑫在法庭上予以了否认,但门锁了这个事实应该能得到优势证据支持。但目前的证据,没有办法证明门是什么时候锁的,由谁锁的,这个关键事实关系到刘鑫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有在江歌仍然生还并求救时刘鑫锁门,才有可能谈民事赔偿。如果江歌在刘鑫锁门前已经被陈世峰刀刺,那么刘鑫锁门更多应当理解为意识到危险后的自我保护行为。
4、刘鑫报警了两次,警方录音显示第二次报警电话刘鑫请求警方呼叫救护车,因此责怪刘鑫完全没=采取救助行动有失偏颇。
5、关于引入危险部分,案发当日下午陈世峰骚扰了刘鑫和江歌,刘鑫谎称有了新男朋友,陈世峰发送不雅照片,以及“不顾一切”信息,但案发之前陈世峰与刘鑫的前一次见面是近20天前相关通讯记录和证人证词证实了这点。
6、法医报告证实,江歌致命一刀来自于脖子上的6号伤口,之前还有5处抵抗刀伤,致命一刀直接贯穿脖子,导致江歌无法发声,并最终失血性休克死亡。根据邻居的证词,听到一声尖叫后就开门,发现女子已经倒地并与男子对视了3秒钟。可见尖叫到倒地死亡间隔的时间非常短。
7、刘鑫将江歌推出门外,并递刀锁门的说法,只是来自于陈世峰单方面的证词,没有发现其他证据支撑。因此广为流传的“人肉盾牌”的说法暂没有足够证据支持。
建议关心案件的朋友可阅读日本庭审实录,欢迎补充相关事实,让讨论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