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8日晚11时40分,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女子小吴一边走在回家路上,一边跟在广东打工的朋友涂某通视频电话。这天,她刚刚通过驾考,算是不幸生活中少有的值得庆祝的事。小吴的心情还算不错,可一进家门,她喜悦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你有什么事情你就说”、“你在做什么......啊”伴随着一声尖叫,视频通话中断,涂某再也联系不上小吴。
担心她出了意外,涂某辗转联系上了小吴的家人,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是小吴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当小吴的父亲赶到女儿家,就发现整个房子都被警戒线围了起来,几名警察正在按住小吴的公公龙某亮。而龙某亮浑身鲜血,龙某亮神色如常,血一看就不是他的。随后,吴父得知了一个让他崩溃的消息,他的女儿小吴已经被龙某亮杀害了。
尸检报告显示:小吴死亡原因系锐器多次砍击四肢,致双肘部及双膝部离断,并发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连砍十几刀,伤势极其重,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已经没了生命迹象。据警方介绍,龙某亮作案前几天就准备好了柴刀,案发当天提前拿刀躲在二楼的楼梯间里。等着小吴回家便冲出来将其杀害,之后报了警,并如实供述自己杀害儿媳的犯罪事实。
当时,在家的还有小吴的一双儿女以及婆婆,这一消息让吴家人难以接受。也让邻里街坊不能理解,龙某亮一直是个“老实人”,他为什么会如此残忍地对待儿媳?还是孙子女在场的情况下?一家人何必闹到这个地步?从小吴哥哥描述的情况来看,这起血案很可能是因为一笔高达余万元的赔偿金,案发前两人就曾因赔偿金一事产生矛盾。
赔偿金是小吴丈夫小龙的死亡赔偿金,年,小吴与小龙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一见钟情,认识不过半个月便结了婚,婚后生下一双儿女。虽然婚前没有太多的感情基础,但婚后两个人的感情很不错,一家四口过得甜甜蜜蜜。可惜的是,这样的幸福并没能为此很久。年10月,小龙在工地打工时不幸出了意外事故,从电梯井坠落导致身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按照相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般来说,像这种死亡赔偿金,应分配给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他死亡后,他的遗产以及死亡赔偿金,应当由父母、妻子以及子女均等分配。五个人,每个人百分之二十,小吴抚养孩子应当拿百分之六十。然而一百三十多万的赔偿金,龙某亮一分都没给小吴。一开始,小吴并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一则沉浸在丧夫的悲痛中。
二则体谅公婆失去独子的心情,小龙一死就直接谈钱,不太好。可没想到的是,她宽容对待公婆,公公却以小人之心猜测。龙某亮跟孙子女并不亲近,跟儿媳小吴的来往也不深,只将儿子视作后半生唯一的依靠。如今的依靠没了,他不信任小吴,便想将死亡赔偿金作为养老金。丝毫没有考虑过儿媳没有赔偿金,她一个弱女子,该怎么带着两个孩子生活。
不仅如此,不知是素日就跟小吴不合,还是为了独占小龙的死亡赔偿金。龙某亮开始无端怀疑小吴“居心叵测”,觉得她压根就不想管孩子,只想再找一个男人改嫁。觉得她早出晚归,是因为外面有人了,那么既然要改嫁就不应该要这笔赔偿金。即使后来到了法庭上,龙某亮也是振振有词,不认为自己这样想有什么错。
事实上小吴压根没有改嫁的想法,如果有,她也不会整日在社交账号上怀念过去的点点滴滴。早出晚归是因为她还有两个孩子要养,生活、教育处处需要钱,她不努力都不行。总而言之,小吴希望拿出赔偿金养孩子,减轻一下她的负担。因为体谅公婆,她并没有要求应得的份额,只要求拿出30万就行。但龙某亮依然不肯,至案发前,这笔钱都没到小吴手里。
还因为这三十万,龙某亮记恨上了小吴,冲动之下竟然痛下狠手。说起来令人唏嘘,小吴之所以一直没搬离公婆家,还是因为希望两个孩子能抚慰公婆受伤的心。事后,龙某亮还企图狡辩没有想要小吴的命,只想将小吴致残。对此,检方质问:“如果只想伤人,为什么砍数十刀?还挖了她的眼睛?”龙某亮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事已至此,不管怎么说,都无法否认他故意非法剥夺小吴生命的事实。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此案系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虽然龙某亮有自首情节,可他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故法院审理后,认为不足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决定判处其死刑。
《案件:儿子坠亡获赔万,儿媳带娃索要30万,公公却砍断她四肢》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