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吃药乃人之常事,药到病除是每个病人最希望得到的结果。然而有时候却事与愿违,用药后的不良反应一般会有哪些?哪些症状会是过敏了呢?
今天付维医生就跟大家来聊聊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超敏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是统称
凡与用药目的无关,且在用药后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都称为药物不良反应,例如:副反应、毒性反应、后遗效应、停药反应、继发反应、依赖性反应等。
这些不良反应中,有些是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导致,有些是用药方法和剂量不当所致,有些是药物特性所致,都有一定的可预见性。
但有些药物在质量检验合格、临床正常用法和用量的情况下却出现了不良反应,这种与服药者体质(遗传基因)有关、不可预见的反应,称为药物超敏反应。
药物超敏反应的概念
药物超敏反应(drughypersensitivityreactions,DHR)是指由药物的有效成分或辅剂引起的过敏反应以及类似过敏的不良反应,通常与剂量无关、不可预测。
其中,能确定出由特定免疫机制(如特异性抗体或T细胞)介导的DHR,即可归为药物过敏(drugallergy)。
但临床上,先观察到的是症状,仅根据临床表现往往很难当即作出DHR和药物过敏的鉴别,此时更倾向于使用“药物超敏反应”这一术语。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三者的涵义范围是药物不良反应>药物超敏反应>药物过敏。
识别药物超敏反应
典型的速发型临床表现即为急性过敏反应:用药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出现黏膜和皮肤风团、红疹、水肿、瘙痒,严重时伴结膜/鼻粘膜症状、支气管痉挛、喘息、急性消化道症状,甚至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迟发型临床表现主要为不同类型的黏膜和皮肤损伤(简称药疹),皮肤损害复杂多变,严重时伴有肝肾功能损害、电解质紊乱、内脏出血以及继发感染等。
如果是用药之后的速发反应(约1-6小时内),人们很容易识别。而引起迟发反应的致敏药物则很难被人们发现,部分以红斑、丘疹、大疱或脓疱疹为表现的皮肤过敏损害的患者可能需要提供近一个月的用药史。
虽然有些DHR会导致严重过敏反应或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重症药疹等危及生命,但大多数患者在找到致敏药物停药后会逐渐好转。
所以,找到原发致敏药物非常关键。后续会逐步讲解这方面及更多有关药物超敏反应的内容,敬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