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门前,因被前往工地维权的居民阻碍道路,酒后驾车的同小区居民李某径直从邻居万某身上轧过,致万某当场死亡。案发前,李某的驾照刚刚被吊销,此次却又驾驶一辆假牌照汽车酒后上路,并酿成惨剧。日前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插图王金辉
根据三中院的调研,因当事人言语失和或酒后行为失范所引发的刑事案件,占到了该院全部一审刑事案件的近四成。法官提醒大家:理性维权,妥当处理冲突。
冲突
居民堵门抗议误拦邻居
年7月1日晚上,在某工地南门,万某等十余名附近居民聚集在门口,反映该工地施工扰民问题。
晚上9点,与万某同小区的居民李某也结束了持续了8个小时的酒局,开车从工地对面的小区驶出。他准备趁晚上工地管理松懈,进入新小区看看户型。“我打算干工地装修,但白天工地不让进,晚上管得松。”
实际上,李某的驾驶证早就被吊销,但因为工地内泥泞,他便向表弟借了一辆车。李某说,从小区到工地门口不过米的距离,“我五年不能考驾照,这次开车就是侥幸吧。”
没想到,李某没有碰到工地保安的阻拦,却被万某等人拦在了大门外。万某等几名居民携带小板凳坐在工地入口,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工地。
“我让他们让路,他们不听。”李某说,他与施工方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反而与万某等居民是邻居,现场的居民中也有不少人与李某相识。但当李某要求进入工地时,万某等人仍然和他发生了冲突。
“李某自始至终都很激动,说话声音特别大,应该没少喝。”证人赵女士回忆,李某坚持要进入工地,万某则坚决阻拦,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随后万某径自躺倒在了李某的车轮前。万某两次躺倒,又两次起身,但李某仍坚持要求进入,于是万某第三次躺倒在车轮前。
赵女士回忆,当时,李某的车先向后倒车,随后突然加速轧过万某,万某被车轮带出去三四米远,当场就丧失了知觉。
事发后,李某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并前往交管部门自首。经鉴定,万某符合汽车碾轧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则达到了每百毫升.1毫克。
辩论
被告人称没看到人撞开了板凳
现场的监控录像拍下了事发的全过程,万某前后共躺倒三次,最后一次万某躺倒时,李某回身上车,车旁有一位女士一直趴在车窗前与李某沟通。李某的车辆在向后小幅度倒车后,加速向前,消失在监控中。一分钟后,该车又调转车头驶回大门口。
“他倒了一米左右,之后突然向前加速,和正常向前行驶的速度明显不一样。”赵女士表示,李某应该知道万某第三次躺倒,坐在车上应该可以看到。公诉机关根据相关证据认为,可以认定李某具有杀人的故意。
但庭审过程中,李某始终称他并不知道车辆启动时万某就在车轮前方。他表示,万某是趁他与旁边人说话的时候躺倒在车前的,他当时已经背对车头方向,并未注意万某的位置。上车后,万某恰好处于他的视线死角,他是在掉头回来后才发现自己轧到了人,“我认为我不是故意的。”
针对万某第三次躺倒时李某是否知情的问题,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万某前来反映问题时,携带了一个小板凳,监控视频显示,在李某发动车辆时,板凳就放在车前,并且显然位于李某的视线之内。但在法官询问为何有板凳挡路,却还要进入工地时,李某辩称是因后方又驶来一辆车挡住了道路,他便想进入工地掉头,加上在车旁和他对话的女士说了一句“走吧”,他便误认为是让他向前行驶。
“我看前边没人了,就是一个塑料椅子,撞了我车也坏不了,所以就正常起步了。”李某说,在他感觉到车身颠簸了两下后,才停车检查。他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罪,但始终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我该负的责任我会赔的。”
指控
他把车头方向调整为正对被害人
李某的父亲也作为李某的辩护人,出庭为儿子辩护。他认为,公安部门没有进行侦查实验,对现场李某在车上是否能看到死者这个事实,各方都只是推断。如果李某是为了碾轧万某,没有必要倒车,并且李某在倒车时,车旁还有人在指挥,在多人围观的情况下杀人显然不合常理。万某自行躺在车前,也应该对自己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
李某的辩护律师表示,李某和万某素不相识,虽然根据万某此前的表现,李某应当预见万某会再次倒地,但李某不存在杀人的故意,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而造成万某死亡,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公诉机关指出,李某对围观群众有安全注意义务,万某在事发过程中并非是第一次躺倒,理应是李某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