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性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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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名贵犬咬人被砍,狗主人蛮力耍横,法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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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心动魄的一幕在南京市某小区中上演,一起因名贵犬咬人引发的血案震惊了网友。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的一天夜晚,一只凶悍的宠物狗突然袭击一名外卖员,于是外卖员不得已拿出菜刀进行自卫。

没成想却引来狗主人及其亲友的围攻,导致外卖员惨遭*手。随后,法院审理认定狗主人等人不构成正当防卫,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此案一出再次引发人们对于宠物权益和宠物主人责任的讨论。

据了解,当天晚上8点左右,玄武区某小区内。当时一名姓张的男子遛着自己的爱犬,没有拴绳子也没有戴口罩。张某的狗是一只名贵的纯种犬,身高约1.2米,体重约80公斤,非常凶悍。

张某遛狗时,恰好遇到了外卖员李某,他正在给一户小区送餐。李某看到张某的狗没有拴绳子也没有戴口罩,有些害怕,就想绕道走开。但是张某的狗却突然扑向李某,咬住了他的左腿,李某被咬得疼痛难忍,就大声呼喊。

此情此景,一旁的张某却没有及时制止自己的狗,反而冷笑着说:“要你狗命!”李某见张某不仅不管不问,还恶言相向,气愤之下,从自己的外卖箱里拿出一把刀,正要朝着狗的头部用力砍去。

这个时候,爱狗人士张某怀揣着可以你被咬,但你不能动我爱犬半分的心,立刻冲上前阻拦,并与李某发生争执。

两人在小区内打了起来,眼看占不了便宜,张某就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弟弟和几个朋友,一共六个人围攻李某。李某无力抵抗,被打得头破血流。

就在这时,小区内的保安和居民听到动静赶来制止,并报了警。医院抢救,但是因为伤势过重,在途中不幸死亡。张某等六人被警方控制,并被刑事拘留。

经过法医鉴定,李某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和失血性休克。他身上共有17处外伤,其中包括头部、胸部、腹部、四肢等多处重要器官和血管的损伤。而张某等六人的伤情则相对较轻,只是一些皮肉伤。

张某等六人在被警方审讯时,辩称自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狗而进行正当防卫,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

他们还说,是李某先动刀的,他们是被迫还击。希望法院能够从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自己。

然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并没有接受张某等人的辩解。法院认为,张某等人的行为已经严重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造成了他人的死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指出,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必须是在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进行的防卫行为。

二是必须是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防卫行为。

三是必须是在没有其他合理选择的情况下进行的防卫行为。

四是必须是在防卫力度与被侵害权益相适应的范围内进行的防卫行为。

法院认为,张某等人不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李某拿刀砍狗并不构成对张某等人的不法侵害,而针对的是对狗的不法侵害。

狗虽然是张某的财产,但并不享有生命权和人格权,不能与人类平等对待。同时张某等人也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防卫行为,而是出于对李某的仇恨和报复心理进行的打击报复。

另外,张某等人没有用其他合理选择来解决纠纷,比如及时制止自己的狗咬人,向李某道歉和赔偿,或者向警方求助等。

而且张某等人的防卫力度与被侵害权益明显不相适应,他们六个人对付一个人,使用拳头、脚、棍棒等暴力手段,致使李某死亡,这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围。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张某等六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并根据他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和悔罪表现等因素,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五年不等,并赔偿李某家属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审判结束后,很多网友表示支持法院的判决,并对李某表示同情。有的人认为,张某等人不仅没有遵守遛狗规则,还残忍地杀害了无辜的外卖员,应当受到严惩。

也有一些网友表示理解张某等人对自己爱犬的感情,李某拿刀砍狗也有不妥之处。希望社会能够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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